根据《青海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》青财综字〔2016〕1045 号文件精神,称多县地税局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推进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,为推动称多残疾人事业发展做出努力。
县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,各部门密切配合,层层落实。同时充分发挥地税系统体制、管理、队伍和信息技术的优势,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税费“同征、同管、同查、同服务”,实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与税收征收管理一体化。加强与县财政、县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的沟通联系,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,形成合力,为征收工作顺利开展奠定良好基础。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,争取各级部门及用人单位对代征工作的理解支持。2016年11月1日开始全面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,并在办税服务厅设置申报专柜,最大程度方便了缴费人,提高了工作效率。
|